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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认为辫子是满清特产,很多的影视剧里面,描述在19世纪到20世纪初在国际上,有个相对侮辱性的称呼pigtail。
可能没有人会想象得到,自从满清1644年入关后,从1670-1790年间,大概有120年间。整个西方的军队,也是拖着一根辫子的,虽然发型的差异很大,也没有剃鬓角和额头的习惯,但这很大程度致敬清朝的发型。
当时整个欧洲宫廷在流行“中国热”,其实很羡慕有长头发的人的。但是由于梅毒在欧洲宫廷的流行,导致了很多贵族分的发型变成了地中海。且因为梅毒在当时还无法得到有效控制,使得这个病毒在欧洲宫廷里面也流行了数百年。
所以早在1620年左右,法国国王路易十三,就勇敢地剃光了自己的头,戴起了假发。由于巴黎是当时欧洲的时尚中心,所以戴假发这个潮流整个很快就在整欧洲宫廷流行起来,后来甚至发展到连女性都开始戴假发。
所以到了1670年前后,东方又恢复了平静和谐的生活的时候,欧洲人发现中国人一夜之间全部似乎全部改变了发型,披着一条长长的辫子。
所以把假发编成辫子,做成文明的头套,我看起来更符合礼仪,也更跟国际流行接轨。欧洲的军队,头部以贵族为主,所以这种假发辫,就很自然地在军队当中也开始流行。
而对于很多普通士兵而言,假发套其实是一种奢侈,那是上层贵族的特权,但是普通的士兵有着天然的优势,他们不地中海啊,他们有着自己长长的头发啊,所以也仿照那个方式,编成了一条比他们更长的辫子。
所以在此后大概120年间,英吉利,法兰西,普鲁士,奥地利,匈牙利,俄罗斯等等,当时欧洲各国是清一色的辫子军,这都不需要打引号的。
再后来流行到东欧,喜欢留鬓角的民族,甚至把两个鬓角都编成了辫子,成了三辫。
就这种风靡了100多年的辫子,最终因为假发的消亡,以及战争方式的发生改变。欧洲军队的辫子也退出了历史舞台,现在只会留在某些油画里面。
但是欧洲人对发辫并不歧视而和排斥,如今这种相对较短而且清爽的发辫,又再次成为了一种流行与时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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哇哦,题主的脑子秀逗了吗?竟然提问出“西方人什么时候剪的辫子?”这样的问题。
我起初以为我看错了,然而当我看到题主在说明中写道:欧洲人什么时候开始剪辫子的?我才知道我没看错,这的的确确是这样一个天方夜谭式的问题。
题主要么是搞笑来的,要么是根本不懂历史,或是太过于自大,把欧洲的领土也归纳在大清帝国的版图之内。要不怎么会认为欧洲人跟大清国的子民一样,在脑后拖着一条长长的大辫子呢?
这似乎是西方人虚构出的邪恶反派傅满洲的思想,要将欧洲人彻底踩在脚下,让他们每个人脑后都留上一条长长的大辫子。
男人留辫子的传统,除了东方民族,包括中亚地带的一些游牧民族,以及部分印第安人部落之外,欧洲人从不留辫子。纵使有辫子,也是那种“先生,你的小辫子好好漂亮啊”如女人一样扎起的马尾小辫子,这种辫子并非欧洲男人的特色,而是为了美观和便捷,不带有任何民族特色,更不是强行要求,不存在如满清那样“留发不留头,留头不留发”暴力专制。
很多人认为满清人剪辫子跟西方人有关,实则两者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关联,满清人的辫子是被革命人士和新派人士剪掉的,并非西方人。如果非要跟西方人扯上点关系的话,那么只能说清末民初的很多新派思想来源于西方,脑袋瓜子和头发这事儿,历来都是中国人在乎的事儿,西方人才懒得管!
首先是西方人那个并不是辫子,而是假发.
根据众多历史学家和民俗学家的研究,英国人戴假发的流行时尚传统大约始于十二世纪,当时并不只是法官和律师的专利,上层社会的人都将戴假发视为一种时尚,是出席正式场合或沙龙聚会时的正规打扮。同时司法界所用的假发与普通假发是有区别的。在英格兰,司法假发的每一边有三个卷曲而王室人员却只有两个,这是否代表着一种很微妙的隐喻意义不得而知。但苏格兰人却老爱和英格兰人闹别扭,因为在苏格兰,情况刚好颠倒过来,王室人员用三个卷曲的假发而司法人员只有两个卷曲。
同时生产工序极其繁琐,生产一个假发需要一位熟练的工匠花大约44个工时的劳动,包括编织和打卷。成品一般有四个颜色:白色、金黄色、浅灰色和灰色,在一些英国的老殖民地,如西非和加勒比海地区,白色非常流行,而在英国本土,金黄色和灰色最为流行。一般一个法官的假发要超过1500英磅(折合人民币约18,000元,很贵的,不便宜哦[捂脸]),而最普通的假发,也不低于300英磅。
一般人宁愿忍受生虱子,也不会像女士们更换帽子一样经常换假发,其原因并不在于舍不得买多顶假发。而是基于一种说法:假发戴得越久,越老越脏,颜色越深,说明你吃法律饭入行的时间越长,而在司法界,资历和年龄可是个宝,如同医院老医生最吃香一样[捂脸]。从某个意义上,头龄越老的假发也就成为律师们招揽生意的百年老字号了,而法官的老古董假发则是富有审判经验的招牌[得意]。
在其次英联邦法律人出庭或者参加重大典礼活动都佩带假发,完全是当时的流行使然,并没有任何强制性的法律规定。数百年过去了,假发不再时髦,却成了法律人遵循传统的守旧形象。而且假发不卫生、太热、扎人、甚至有些滑稽可笑。
2003年,英国又进行了一次是否取消假发的调查,发现多数资深法官和事务律师希望取消假发,而下级法官和出庭大律师则坚持传统。更有68%的公众希望法官---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---佩戴假发,说明假发在英国民众代表司法正义的符号作用仍然很强。
争论归争论,假发看来不会很快地在英联邦的法庭上消失。唐纳德逊勋爵的一句话概括了这场争论, “既然假发至少过时一个世纪了,那也不用急着取消。这也证明如今的欧洲英国法官有些还是留着你所说的“辫子”。
——望采纳[可怜]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加坡勇士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新加坡勇士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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